机构改革转入组织实施阶段后,河北省唐山市编办细化工作措施,瞄准关键环节,精心组织实施。在“三定”审核过程中,采取“五步审核法”,坚守“三个原则”,把好程序关、内容关、格式关、评估关,切实做到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有重点。
一是明确分工,层层推进,把好程序关。根据中央和河北省对机构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编委部署、部门起草,编办审核、领导签批的工作程序。在编办内部,将审核“三定”作为全体同志熟悉业务,提升能力的有利机会和有效举措,全员上阵,明确对口部门,各自承担部门“三定”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采取“五步审核法”,即:专人审核、处室审核、工作组审核、主任办公会议审核、编委会审核,层层把关,有序推进;坚持“开门”搞“三定”,在开展“三定”审核工作的同时,与对应部门保持勤联互通,积极答疑解惑,充分听取部门意见建议,确保沟通及时,交流顺畅。
二是抓住重点,守住原则,把好内容关。“三定”规定是部门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大政方针的具体细化,是部门依法行政的遵循,意义重大。为此,按照市委编委提出的“质量重于进度,内容重于形式”的工作要求,市委编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改革政策和规定,明确了部门“三定”规定审核必须坚持“三个原则”,即:主要职责“上下对口”原则、“加强业务处室,减少机关服务处室”原则和“严格执行市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的部门人员编制数”原则。通过此次部门“三定”核定工作,原来部门上下不对口、职责交叉、履职不顺、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从而有效确保了部门“三定”工作质量。
三是严格规范,细心校对,把好格式关。向各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市直部门“三定”规定拟定工作的通知》,并附《XX部(委、办、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模板)》、《关于XX部(委、办、局)职能配置、职责调整情况的说明》,对文件的格式、内容、顺序做出统一规范和要求,为各部门拟定本部门“三定”规定(草案)提供参考和依据;各部门将草案报送至编办后,初审人员即对标题、前言、文尾以及字体、字号、字间距、行间距等,一律按规范性公文拟定。同时,努力做到句斟字酌,将口头语改为书面语,长句改为短句,纠正错字别字、重字和有误标点符号、序号,力求文字准确无误,言简意赅。
四是及早谋划,提前部署,把好评估关。“三定”评估是检验机构改革落实情况、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及时掌握“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发现并解决改革中的问题和矛盾,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三定”规定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完善。各部门“三定”规定一经批复后,市编办即结合市委组织部、市机关事务局等相关部门,采取走访、调研、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涉改部门进行联系与指导。一方面,加强对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明确责任、控制总量的指导,另一方面,加强牌子、印章、岗位职责、任免等事务的指导。截止1月31日,市直部门“三定”工作基本结束,党政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已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