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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编办批复同意五个设区市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近日,河北省编办正式批复同意五个相关设区市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党中央确定的改革任务,对进一步激发镇域发展内生动力,发挥其对周边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字〔2018〕20号)要求,以前期改革为基础,确定保定市白沟新城白沟镇、涿州市松林店镇、廊坊市霸州市胜芳镇、衡水市枣强县大营镇、沧州市肃宁县尚村镇、唐山市迁西县三屯营镇6个镇为国家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联系点。各相关设区市高度重视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了改革方案和放权目录,经各市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于6月底上报我办。

  经对各相关市改革方案及放权目录逐一进行细致研究和多次沟通协商后,批复同意各市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进一步规范了改革任务、组织实施、放权事项等内容,确保其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下一步,我办将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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