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名站技术导航!

福建省漳州市“双管齐下”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深化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福建省漳州市充分认识推进本轮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调整优化机构职能为抓手,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为支撑,积极谋划机构改革工作。

  一、调整优化机构职能。坚持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深化机构改革的切入点,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科学设定宏观管理部门职责权限,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资质资格、中介服务等管理事项,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加大力度补上加强监管和优化服务的突出短板,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坚持把优化协同高效作为深化机构改革的着力点,对各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事项逐一进行清理,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几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谁主办、谁协办,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精干设置部门,撤并职能弱化或消失的内设机构,简化中间层次,推行扁平化管理,形成自上而下的高效率组织体系,切实提高机构运行综合效能。加强相关机构之间的配合联动,使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深化机构改革的落脚点,在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生态环保、应急管理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领域,集中进行机构职能调整优化,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尤其是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更要体现直接面向人民群众这一基层事务的特点,体现简约、便民、高效的要求,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

  二、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把确保机构设置上下贯通作为机构改革的重要遵循,做到整体谋划。市县两级主要机构设置的形式、名称、排序等,同中央及省保持基本对应,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便于工作衔接,积极落实“规定动作”,并结合漳州实际,因地制宜设置地方机构,完成“自选动作”,既允许“一对多”、也允许“多对一”,做到市县两级机构改革整体推进,确保全市“一盘棋”。把合力划分市县事权作为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做到上下联动。结合政府职能调整与转变,按照必要集中与适度分散相结合,以及权力与责任相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分市与县(市、区)的职能和权限。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把那些能够实行就近管理和属地管理的事务坚决下放,凡是下级政府能办的事,就不要拿到上一级政府来办,使基层有人有权有物,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把统筹推进其他体制改革作为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做到左右衔接。结合机构改革,坚持理顺职责、分类实施、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在前期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试点改革基本完成的基础上,按照省里的部署,在其他县(市、区)全面推开,进一步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加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力度,推进事企分开。统筹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和协作机制,减少执法层级,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统筹推进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及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