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委编办坚持牢牢把握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全省深化机构改革总结会议精神,紧密结合长春市实际,持续推进深化机构改革工作。
一要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切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全省深化改革总结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明确任务。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引领全办干部职工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要求上来,进一步坚定深化改革的信心决心,深入推进工作落实,巩固拓展改革成果。
二要持续深化党政机构改革。认真做好市本级机构改革自查评估,谋划开展长春市党政机构改革验收评估,制定评估方案、明确形式内容,强化“三定”规定落实,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防止缺位、越位、错位问题发生。聚焦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应急救援、社会稳定等重点领域,明确职责边界,确保责任明晰、无缝对接。
三要统筹推进相关配套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巩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果,深化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和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分析问题,做好模拟测算和方案储备,为改革实施奠定基础。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认真做好改革方案的修订完善、审核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按时限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扎实推进乡镇(街道)改革,按照中央明确的基本原则和方向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编办的改革指导意见,深入实际开展调研摸底,确保改革符合实际、接地气,推动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四要落实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工作。坚持对标对表,按照《条例》要求,对长春市机构编制管理有关制度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和修订完善。加强对《条例》执行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不断提升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的法制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