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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三借一重”高质量推进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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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机构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要求,深入谋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三借一重”高质量推进机构改革。

  一是重借势。机构改革工作一经部署,平阳县编办闻“改”而动,主动寻找站位,主动服从改革大局,主动寻求县委、县政府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机构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该办关于中央、省市对地方机构改革指导意见及贯彻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专门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第一副组长的县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全面加强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平阳县机构改革方案》研究制定过程中,县委书记亲自统筹协调,每个关键环节、每次方案设计都亲自指导、亲自推动,先后多次专题研究全县机构改革工作和县级机构设置,其他县领导对优化机构设置、研究制定改革方案,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

  二是善借智。改革初期,奔赴乐清、泰顺等周边县市区“交流取经”,重点就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文件精神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探讨,完成了从概念化到实施落实的转变,保证了改革“走得快”。改革过程中,该县通过纵向衔接、横向对比,根据省里提供的市县机构改革方案模板,对机构改革方案进行了多轮较大修正,将顶层设计和基层创造相结合,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县机构改革方案,确保方案完全符合中央、省委和温州市委改革精神,充分体现“五个统筹”和优化协同高效原则。

  三是巧借力。“借”助各方协作,从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县府办等单位抽调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成立了综合组、机构改革专班组等五个专项小组。改革启动以来,多次召开了专班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探讨工作思路,吸收合理化建议。同时,建立相应的沟通协商和集中审核机制,使得机构编制框架制定、人员转隶和“三定”规定审核等各项改革任务在规定时间节点前稳妥有序完成。

  四是重成效。在改革进行中,对党委和政府机构该加强的加强,该调整的调整,该完善的完善,该改进的改进,推动改革落地见效。坚持问题导向,将机构改革的焦点聚集到“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上来,用改革来解决党政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事业单位定位不准、职能不清、效率不高等突出矛盾,把改革举措转为改革成果,把改革成果转为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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