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新一轮机构改革转隶人员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立足工作实际,实施“四步走”战略,扎实有序推进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
一、把握政策,保证人员转隶工作的基本秩序。坚持以法治方式、坚持以“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推进人员转隶工作,以职能调整为依据,以编制、岗位为基础,每项人员转隶,都必须经由转入、转出机构共同研究确定合理转隶对象后,由新单位列举人员转隶名单,报组织、人社审核把关后,交由编办执行人员编制调整审批流程。调整时,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业务工作统筹,做好重要岗位管理,确保人员转隶工作程序化、制度化。
二、加强领导,保证切实履行好部门主体责任。建立日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天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委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办公室,加强了工作调度。同时,要求新组建的机构领导班子研究成立机构改革工作专班,明确组织人事专项工作人员,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牵头做好本机构人员转入工作;对改革后撤销的机构,由原机构成立机构改革工作专班,明确组织、人事专项工作人员,根据职能的去向,负责本机构的人员核定,并配合相关人员转入机构办理人员划转,直至完成本机构全部人员转隶工作。
三、多方合力,保证划出部门与划入部门有序衔接。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人员转隶工作的基本原则,起草《陵城区关于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等工作相关问题的意见》,明确了转隶工作责任主体、工作程序、工作时限、工作要求、转隶后人员管理等具体措施。要求每项人员转隶工作均须由转入、转出机构共同研究,报经组织、机构编制、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后完成。通过规范程序步骤,切实做到平稳、有序、快捷,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四、分类明确,保证转隶人员的服务管理和安置工作。由于此次人员转隶工作涉及面广、人数众多,为确保人员转隶工作平稳过渡,在《关于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等工作相关问题的意见》上对涉改部门人员转隶的具体对象、程序步骤、工作要求,离退休人员的归属关系确定原则、交接手续办理、组织领导,临时人员的适用范围、安置原则、安置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人心不散、工作不断,保持了干部队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