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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委编办“点面结合”“内外兼顾”全力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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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山东省济宁市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统领,不断提升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采取“点面结合”“内外兼顾”方式,全力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创新,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

  一、面上强化机构编制政策宣传。一是《条例》宣传进党校。将《条例》纳入党校主体班次授课内容,由编办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讲,全面细致解读《条例》出台的背景过程、地位作用、学习重点等内容,深刻阐释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角色定位和基本属性,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和内涵要义,提升领导干部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条例》宣传进部门。依托《济宁机构编制信息》开设“县(市、区)委书记、市直部门党组书记谈《条例》专栏”,分期刊载县(市、区)委书记和部分市直部门党组书记的署名文章;同时,积极对接市司法局,将《条例》核心内容纳入普法考试题库,通过“一把手”谈认识、全员学《条例》,有效推动《条例》在各级各部门落地生效。三是《条例》宣传进基层。印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宣传手册》1000余份,向11县(市、区)委编办和社会公众免费提供,不断扩大《条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充分营造知《条例》、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二、点上强化机构编制事项全流程监管。一是事前深入调研。将机构编制事项划分为一般事项和重大事项,对于一般事项,由业务科室通过电话及书面调研方式了解情况;对于重点事项,由相关业务科室与监督检查科共同开展实地调研,采取集中座谈、个别访谈、调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了解情况,同时全面采集人员信息,分析人员结构,测算工作量饱满度,全方位掌握部门(单位)履职情况,必要时听取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等的意见建议。同时,将部门(单位)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审批要件,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原则上暂停受理新增机构编制申请。二是事中充分论证。创新出台机构编制事项风险评估办法,明确风险评估范围,细化具体操作程序,界定等级和评定标准等,切实规范机构编制事项论证工作,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机制。同时明确集体审议机构编制事项时,监督检查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三是事后跟踪问效。围绕年度重点工作,近年来分别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健全剥离行政职能后事业单位履职机制”“强化医药卫生机构建设”为主题,选取40个部门(单位)开展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部门(单位)限期整改,确保事项落地生效。

  三、对外强化改革政策落实和违规事项整改。一是重大决策事项实行联合督查。将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决策部署事项作为督查重点,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监督检查跨部门深入融合,切实避免了重复督查、多次督查,有效解决了“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弊端。今年,结合市委巡察和市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同步对市直18个部门(单位)落实“三定”规定、执行机构编制文件和遵守机构编制法规纪律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二是机构编制问题实行专项式督查。先后开展机构编制违规、政策性超编问题和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专项督查,组织部门(单位)和县(市、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区分情况采取优化机构设置、统筹编制配备、严格扎口管理、拓宽分流渠道等方式化解存在问题。三是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实行跟踪式督查。围绕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聚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市场监管等领域,定期不定期实行跟踪督导。在2019年完成市直涉改43个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督查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实施了7项专题督导调研活动,内容涉及开发区体制改革政策落实、镇街机构编制人员配备、主要经济部门人员专业化结构分析、“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体制机制等方面,切实摸清了重点领域存在的体制机制短板,为优化机构职能体系提供了重要参考。

  四、对内强化机构编制绩效管理和舆情管控。一是优化绩效管理评价标准。根据省、市“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要求和省委编办工作安排,结合市县工作实际,制定县(市、区)机构编制工作绩效管理评价标准,健全完善目标明确、责任清晰、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绩效管理制度,引导县(市、区)努力将“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做出彩,充分激发干事创业激情和争先创优热情。二是压实绩效管理评价责任。配套制定《分解落实2020年度省委编办机构编制工作绩效管理任务的通知》,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至各责任科室(单位),由责任科室(单位)全面梳理当前工作进展情况和卡点堵点问题,研究提出下步推进措施,并相应建立健全日常调度和定期督导机制;同时,逐项明确牵头办领导、直接责任人和具体承办人,卡准时间节点,强化过程控制,切实做到任务层层落实、压力逐级传导,确保圆满顺利完成省委编办确定的年度机构编制工作绩效管理任务。三是做好机构编制舆情管控。制定《济宁市机构编制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回应制度》,明确实事求是、及时回应、稳妥处置、统一发布的工作原则,建立收集、研判、回应、处置等工作机制,明确各科室(单位)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开展工作,确保及时掌握舆论动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各类风险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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