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市莒南县编办以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作为事业单位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作中,重点坚持“四个结合”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一、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年度报告公示是事业单位监管的基础和抓手,专项检查是保证监管效果的有效手段。将年检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通过年检发现和解决事业单位运行中的一般性问题,通过专项检查发现和解决事业单位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建立起了互为补充的事业单位监管体制,有效提高了监管质量。
二、坚持职能部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职能部门监督有利于从不同的角度对事业单位进行监管,社会监督可以让事业单位接受最广泛的监管。工作中,将职能部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既充分发挥联席会议部门的作用,对事业单位进行专业化的监督;又注意调动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对事业单位进行最大范围的监督,有效保证了监督效果。
三、坚持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管理相结合。努力把事业单位监督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紧密衔接、各有侧重、相互促进。在新设事业机构前,先由登记管理机关对拟新设的单位应当具备的设立登记(备案)条件进行预先审核,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核结果,进行审核批复,从源头上杜绝不具备法人条件事业单位的成立。同时,事业单位及其举办主体拟对已批准的机构编制事项,如名称、业务范围和经费来源等进行调整时,先由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预先审核,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核结果进行审批,登记管理机关再根据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准文件核准变更登记。有效实现了部门间的联动机制
四、坚持监管服务与推进改革相结合。当前,机构编制部门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监管机构对有机构、有编制,无人员、无活动的“空壳”单位,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实确认无债权债务的,先撤销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收缴法人证书和单位印章,再由事业单位改革部门撤销其事业单位建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实失去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能力的,按照程序对其进行清理整合或撤销建制。通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与事业单位改革紧密结合,保证了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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