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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编办优化配置事业编制资源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近年来,贵州省编办在“总量控制”和“供需矛盾”突出的新常态下,坚持向改革、管理、创新要编制,努力挖掘事业编制潜力,优化配置事业编制资源,充分发挥事业编制资源效用,全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一、制定实施“创新、减控、用编”三大政策。根据中央精神和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是研究制定《贵州省关于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意见》,围绕如何内部挖潜、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提出了17条针对性措施, 鼓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在事业编制总量内跨行业、跨系统、跨区域、跨层级合理调剂事业编制,优化配置事业编制资源,重在妥善处理严控与刚需矛盾;二是研究制定《贵州省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坚持严控总量,守住控编减编底线,根据中央编委批复我省的各类编制总数,审核下达省、市、县三级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包括事业编制在内的各类编制总量,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包括事业编制在内各类编制总量管理台账;三是研究制定《关于做好年度编制使用报备和<机构编制管理证>年审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类事业单位用编规定,严格掌握和控制各级事业单位年度进人总量,确保各事业单位使用编制的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二、切实做好“控、调、改”三大文章。一是严格控制批准新设立事业单位,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除义务教育、文化卫生、基础科研领域外,按照“撤一建一”的方式批准设立事业单位。不再核定工勤事业编制。对新增的公益服务事项,可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保障的,不再新设立事业单位或新增事业编制。二是做好在事业编制总量内跨行业、跨系统、跨区域、跨层级合理调剂事业编制,优化配置事业编制资源。新设立事业单位所需的事业编制和已设立事业单位新增的事业编制,在各级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部门或系统因工作需要,调整事业单位和事业编制的,按照事业单位撤一建一、事业编制增减平衡的要求,在本部门或本系统内部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三是做好事业单位的相关改革工作。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积极探索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关的同时,相应核减事业编制;对划分为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实行转企改制的,收回事业编制;逐步取消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保障的工勤事业编制,工勤岗位人员只出不进、“退一减一”,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工勤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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