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上海静安区在“撤二建一”后事业单位整合规范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一、抓整体谋划,分解改革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区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第一时间成立改革工作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副区长、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区编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本区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现状,全面谋划改革工作。
一是明确改革原则。提出要遵循“严守口径、尊重历史、妥善处理”的原则,稳妥推进改革工作。二是明确改革范围。区编办在全面摸底调研的基础上,将14家从事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和3家需清理规范的事业单位一并列入本次工作范围。三是明确改革任务。区编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对涉改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资产债务、运行现状等情况进行研究分析,依据有关政策和存在的共性问题,细化改革任务,明确推进步骤和完成时间节点,为稳慎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打下基础。
二、抓分类推进,破解部门壁垒
区编办围绕改革任务,将涉改单位按照先易后难进行分类推进。对职能相近、人员资产关系明晰的事业单位,如公安、检察院和法院3家机关事务中心,列为第一批改革对象,区编办牵头抓总,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主管部门制定单位改革方案,细化“任务清单”和“工作项目分解表”,按程序落实方案的组织实施。对资产债务不清、人员情况复杂的事业单位,要求主管部门在摸清、摸准、摸透人员底数和合理诉求基础上,逐一制定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拟定改革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压茬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形成全区“一盘棋”格局。
本次改革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区编办会同财政、人社、审计、国资等成员单位,打破部门壁垒和职责界限,加强对相关主管部门和涉改单位的指导服务,分别对机构编制、资产债务、人员管理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积极主动发现突出问题和潜在矛盾,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避免出现“小问题”积成“大问题”,“小矛盾”酿成“大事件”。
三、抓专题研讨,化解疑难杂症
由于“撤二建一”的缘故,原两区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数量较多、各种历史遗留问题错综复杂、改革推进难度大。面对诸多问题,区编办全面梳理相关涉改单位基本情况,收集有关历史资料,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及时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沟通,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意识,摒弃“新官不理旧账”的错误观念,积极主动地推进改革工作。针对区建管委、区商务委等情况复杂的涉改单位,区编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走访调研,全面剖析历史遗留问题关键点,专题会诊改革的重点、难点。针对调研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加强个案研究,主动跨前一步,与北方集团、静工集团等区属企业对接,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相关改革配套政策,酝酿可行的改革方案,确保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稳妥、有序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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