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并召开了全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动员部署会,这标志着鹰潭基层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镇)改革全面铺开。鹰潭的这次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9〕40号)精神,总结推广了余江区锦江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验做法,适应了基层乡镇实际和群众需求,是全市乡镇一次全方位的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共有七个方面:
一是优化机构设置。打破乡镇行政事业机构设置壁垒,统筹优化和综合设置乡镇内设职能机构,乡镇职能机构实行限额管理,原则上总数控制在7个以内,对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乡镇机构限额提出了不同要求。同时,既规定了必设机构,又给了乡镇自选设置机构的空间。退役军人服务站与社会事务办公室实行综合设置,对标了上级要求。
二是加强便民服务。制定乡镇政务服务清单,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依法赋予乡镇。整合现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机构和人员,设立集中审批服务机构。推行“前台+后台”快捷办公模式,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涉及具体面向企业群众办事的岗位一律到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逐步实现“只跑一次”“一次不跑”,努力实现“简单事项不出村、复杂事项可代办”。
三是推进综合执法。整合现有乡镇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推进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检查、受理、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四是实行网格管理。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社会治理网格,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打造“全要素网格”,实现“多网合一”。合理确定网格监管任务和事项,科学配置网格员力量,实行定人、定岗、定责;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推行“一长五员”的网格管理结构,提高网格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实现无缝隙、全覆盖。
五是厘清事权关系。建立乡镇职责准入制度,县级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乡镇承担的,需报批并充分听取基层意见。上级部门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将工作责任转嫁乡镇承担。合理划分县乡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应由上级政府承担的支出责任,不得转移给乡镇;对下放给乡镇的事权,要给予相应财力支持。结合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政收支等因素,实行差别化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弥补乡镇财力缺口。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统筹做好各类专项资金整合工作。
六是创新用人制度。在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探索实行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统筹使用,根据工作需要将行政和事业编制统一核定到乡镇职能机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可由事业身份干部担任。拓宽乡镇事业干部晋升通道,有计划地从业绩突出的乡镇事业干部中招录公务员或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有计划地选派县级以上机关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和规范挂职,优先安排长期在乡镇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到县级以上机关工作。认真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乡镇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的,按规定发放未休假工资报酬。新出台工资津贴补贴调整政策时,优先保障乡镇足额兑现。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各项待遇政策,确保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级机关同职级人员水平。
七是强化督查指导。改革任务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明确了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责任主体。市直各牵头单位在倒排工期,将任务和责任明确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对标对表改革要求,拿出落实方案,建立工作台帐,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改革任务。同时,市一级要强化对县乡两级的业务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推动督促改革任务的落地生效,高质量完成好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这项政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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