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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邹平县林业行政审批改革大胆试点 “统思想、严标准、强监管”力促简政放权“落地开花”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及省市简政放权工作要求,彻底解决群众反映的“办证难”问题,山东省邹平县大胆试点,将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权下放到乡镇,委托九户等五镇开展林木采伐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力促简政放权“落地开花”,现已取得积极成效。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充分认识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邹平县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开展,直面群众需求,通过与镇街林业站工作人员、种林户、木材经营业主座谈,了解到林木采伐许可证存在工作人员不足、办证途径单一等导致的“办证难”问题,审批方式改革迫在眉睫。为此,邹平县从法律法规找依据,从许可流程破阻点,经过反复酝酿论证,采取了“委托授权、试点先行、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的方法,先期选在九户镇、码头镇等五个采伐业务量多、地域偏远的乡镇做试点委托下放林木采伐审核发放。截至目前,邹平县试点五镇已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00株以下)100余份。

  二、严格标准、强化服务,稳妥推进承接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健康有序

  此次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权下放到乡镇坚持依法依规、便民利民、严格标准的原则进行。县林业局及时做好工作指导,督促各相关镇街严格按照要求配备好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必须的设施设备。各镇街高度重视承接工作,根据委托合同规定,成立了专门的审核审批林木采伐工作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镇严格按照与县局签定的《委托合同书》要求开展工作,林木采伐管理人员尽快熟悉掌握了从申请受理、审核(审查)到审批整个流程业务,确保了林木采伐文书书写规范,审核细致全面,审批及时准确,采伐证符合规定要求。

  三、强化监管、齐抓共管,做好伐中伐后管理,全面提升造林绿化水平

  各试点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实人员对辖区内林木采伐做好伐中伐后监管,伐区作业不符合规定的,及时依法收缴采伐许可证,中止采伐,同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强对更新造林的督促检查,确保通过这次委托各镇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证的机会,达到审批最简、时限最短、监督最严、服务最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林木采伐审批委托后带来的实惠。下一步,试点成功后,将会适时在全县推开,推进全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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