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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委编办“四个注重”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查一次”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近年来,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委编办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以整合执法资源、明晰执法分工、完善协作机制为重点,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查一次”集成改革,将原来对企业的多部门多频次检查进行系统整合,实现了从“各自查”向“统筹查”迭代升级。

  一、注重资源整合、机制衔接,聚力夯实综合行政执法“基础桩”。一是改革体制激发潜力。将城管、住建、水利、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权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成立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组建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城管、住建、文化、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探索对同一市场主体涉及规范经营、安全生产、消防和特种设备安全情况、卫生状况、疫情防控等多个领域开展同步执法检查,全面建立“综合查一次”监管执法新体制。二是厘清边界实现助力。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与综合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厘清8个领域640条事项,明晰了综合执法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间的责任划分。重点从监管事项分类方面入手,将违法行为划分为涉及行政审批的事项、禁止性事项、资质(资格)技术规范类事项和需要技术鉴定(检测)才能确定的事项,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均依法履行行政检查职责,形成共同参与、互为补充、各有侧重的双重监管格局。三是机制衔接凝聚合力。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研究解决综合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执法联动、案件移送抄告、首问责任、综合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案件移送程序、信息共享内容、司法衔接过程等,构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的执法监管新体系。

  二、注重系统重塑、力量下移,聚力构建综合行政执法“四梁八柱”。一是建队伍,让镇街执法“有人员”。出台《关于规范各镇街综合执法中队暨综合执法办公室建设的意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75%以上人员以派驻执法的形式下沉基层。各镇街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作为综合执法平台,与派驻执法中队联合办公。形成各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编清单,让镇街执法“有权力”。编制《垦利区向镇街放权事项清单》,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部分区级管理权限赋予镇街。共下放政务服务事项212项,其中涉及综合执法事项77项。重点扩大镇街在产业发展、城镇规划建设、城镇管理、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治安、民生保障等领域的管理权限。三是筑机制,让镇街执法“有手段”。一方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镇街的协调配合机制,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执法中队业务培训、指导和部门沟通协调工作;镇街负责执法中队的日常管理,组织统筹开展区域内行政执法活动。另一方面,依托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将11项综合执法事项纳入规范“属地管理”责任清单,并赋予镇街对辖区内需要区直部门解决问题事项的协调权。通过“乡呼县应”工作机制,解决镇街无执法主体资格或执法力量不足问题,打通基层执法“最后一公里”。

  三、注重整体推进、数据赋能,聚力探索综合行政执法“垦利版”。一是流程再造、系统推进,打造集成执法新场景。印发《关于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建立事项清单、任务清单“两单”和执法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两库”,创新搭建工业企业、农业企业、房地产企业等8大执法应用场景。根据被抽查对象的日常情况、信用信息等,确定具体执法检查任务,精准编制应用场景流程图,实现了检查过程“挂图作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关处理并将结果报“综合查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责令整改的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并进行复查。对立案审查的,由立案部门负责执行到底。形成了联合检查发现问题、按程序分流案件、作出处罚决定等执法办案“全闭环”。二是整体智治、数据赋能,构建数字执法新平台。巧妙融合“双随机、一公开”数据系统,优化提升检查场景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提档升级建立“联合执法检查专家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同步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现联合执法检查全程公开可追溯。开发“综合查一次”专项数据系统,建立集信息采集、文书受理、数据集成、信息公开、智能研判、调查处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执法平台。为联合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数据终端,同步运行“综合查一次”移动APP,多个检查事项从“线下办”升级为“掌上办”。三是综合评价、结果共享,探索信用执法新路径。探索“信用+执法监管”场景应用,对信用等级评价高的企业,给予投融资等政策支持,对信用等级评价低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联合惩戒,聚力实现“信用差多检查、信用好不打扰”。该执法模式推行以来,执法检查频次同比减少60%,市场主体反映良好。

  四、注重效率优先、结果导向,聚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满意度”。一是提升了综合执法的质效率。原来分散在全区各部门的15支执法队伍进行系统整合,形成“1+6”(1支综合执法队伍+6支专业执法队伍)深度融合模式,执法质量和执法效率实现“双提升”。二是提升了执法资源的使用率。改革前,原住建、文化等领域专业执法队员缺乏,执法力量难以及时、有效的覆盖。改革后,将原有的专业执法力量进行整合,执法重心向基层和一线下沉,既消除了执法盲区,又可集中力量办大事,重点查处难点热点问题。占路经营、扬尘污染、乱设摊点、乱发广告、违法建设等问题得到快速解决,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显著提高。三是提升了综合执法的认可率。改革前,私搭乱建、生活噪声污染等涉及民生领域问题投诉较多,特别是部分长期存在的问题难以彻底解决。改革后,通过建立综合执法巡查机制和网络化管理制度,及时发现、排查和处置各类问题,把隐患化解在萌芽之中,各领域案件举报量和执法投拆量持续减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明显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得到全区群众广泛认可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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