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宁波北仑区积极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三级响应工作机制,进一步厘清执法与管理边界,着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实效。
根据区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突发性、专业性、时效性等因素,将1087项行政执法事项划分为三类不同响应等级。Ⅰ级响应主要针对涉及市容环卫类行政执法事项以及案件危害性大、突发性强、证据容易灭失、需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前介入的行政执法事项。Ⅱ级响应主要针对违法行为有一定持续性、需要原职能部门继续履行行政许可监管职能并需要对违法行为进行认定的行政执法事项。Ⅲ级响应主要针对案件专业性较强、主要违法事实及证据材料须由原职能部门提供的行政执法事项。根据三级响应的分类标准,明确不同的响应要求,有效落实原职能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局间有关管理和执法职责,提高执法效能。(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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