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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三个结合”实现机构编制审计常态化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自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来,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机构编制审计文件精神,确保机构编制审计和监督检查全方位覆盖、全过程参与,实现了与警示教育、事项落实、依法处罚三个结合,实现了机构编制审计常态化。

  一、与违规违纪行为警示教育结合,加大审计宣传力度。在大力宣传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大机构编制审计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全方位宣传机构编制审计的目的、意义、作用,有效地宣传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促进了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了解机构编制审计。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审计联动机制,由组织、纪检监察、人社、审计和编制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依靠审计监督,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管理行为。

  二、与机构编制重大事项落实结合,明确审计重点内容。根据机构编制审计工作需要,在确定审计对象后,县编办为审计组提供被审计部门的机构编制数据、三定方案、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有关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在审计过程中,县审计局、县编办及时协调沟通、积极配合,结合当前的机构编制重大事项落实,重点审查单位主要职责是否履行到位;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和机构编制批复文件设置机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有关规定行为;是否存在未按有关规定管理维护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行为;是否存在违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定行为;?是否存在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不规范等行为。

  三、与机构编制依法依规处罚结合,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对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各部门对于机构编制工作的落实情况,将依法加大处理力度,督促审计对象及所在单位认真整改,促进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应当追究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认真研究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向党委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的建议,构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已对县科协、县民宗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实施了任中或离任机构编制管理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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