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被确定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城市以来,坚持统筹谋划、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全面推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推动部门内综合执法。整合市级部门内执法机构、执法职能、执法资源,成立综合执法队伍,集中行使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职权。建设、规划、园林、国土等10多个部门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是推动领域内综合执法。选择商务、环保、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商务领域率先完成体制调整任务,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市场监管领域,各县(市)区均成立综合执法队伍,一线执法力量得到有力充实;新沂市积极探索跨部门综合执法,制定出台改革实施方案,推行5-7支队伍管执法。
三是推动区域内综合执法。依法明确国家级开发区(园区)、省级开发区(园区)执法权限,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开发区(园区)内所有执法职责。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整合各领域执法机构,组建形成一支综合执法队伍,建立执法监管六大机制,探索园区综合执法改革路径,实现一个区域一支队伍管执法。
四是推动镇域内综合执法。在省经济发达镇、市扩权强镇试点镇及重点中心镇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在一般镇域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逐步实现综合执法。睢宁县在重点中心镇、扩权强镇试点镇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实现一个镇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刘正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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