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央编办确定的云南省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个试点州市之一,西双版纳州为保证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在县级统一组建了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西双版纳州基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定于2015年上半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一、改革的总体思路
西双版纳地处边境民族地区,由于历史、地理等客观因素制约,市场发育水平和规范化程度不高。同时,作为世界知名的旅游胜地,西双版纳年均接待国内外游客达1700多万人次,是全州114万常住人口的15倍。各类市场主体小、散、多的特点突出,仅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监管对象就达2.37万户。市场监管点多面广量大、管理不规范、安全保障水平低,加之小作坊、小摊贩大量存在,农村市场和集体宴席管理难度大,食品走私入境时有发生。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着不少困难与问题,除了执法力量分散,多头多层重复执法、技术力量支撑薄弱、装备保障不足等各地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之外,一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基层基础工作薄弱问题尤为突出。
针对上述问题,西双版纳州确定了“构建全覆盖监管体系,重点加强一线执法力量”的改革思路。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整合市场监管机构职责、提高监管效能为重点,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有效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责,着力解决多头多层执法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规范生产、经营、交易等市场行为,保障公平竞争,建设法治化市场环境。
二、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是厘清市场监管责任。市场监管由县级政府负总责、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承担执法职责。州政府各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行使市场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不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队伍。精简压缩现有执法机构和人员编制,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下沉。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集贸市场分局划归景洪市属地管理。
二是整合规范执法主体。整合县级政府食安委办和工商、质监、食药监等方面职责和机构,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政府食安委办牌子,直接承担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执法监管职责。其他涉及市场监管的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环境资源、农林水务等领域,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整合为一支队伍;不同部门下设职责任务相近或相似的执法队伍,逐步整合为一支队伍。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环境资源等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景洪市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并入市场监管局。
三是构建全覆盖的市场监管体系。突出市场监管主业,综合设置市场监管局内设机构;在县级设置执法大队,加挂投诉举报中心牌子;在城区和规模较大的乡镇设置市场监管分局,按乡镇设立市场监管所,承担所辖行政区域内乡镇(街道、农场)的市场监管职责;在每个村委会(社区)配备不少于1名市场监管协管员,实现州县乡村四级市场监管的全覆盖。
四是加强一线执法力量。在不增加现有编制总量的前提下,科学配置编制资源,市场监管执法大队和市场监管分局的行政编制不少于8名,市场监管所的行政编制不少于4名,确保一线执法人员编制占比达80%以上。通过内部整合资源,三县(市)市场监管局机关编制由158名压缩至60名,平均每个县(市)20名左右;一线执法人员编制由129名增至234名,实现一线执法力量倍增。
五是规范执法行为。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探索实行执法检查摇号制,做到被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健全市场监管部门内部案件调查与行政处罚决定相对分离制度,统一执法文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公开市场监管执法信息,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是建立健全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市场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加强协同监管和执法联动,突出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市场监管局全面履行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农业部门负责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公安部门负责组织侦办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和监督管理。
七是建立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合理划分州县两级检测业务,充分发挥州县检测机构的技术、设备优势,实现检验检测机构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县级基础项目检测和初级检验工作,整合县级食品药品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检验检测力量,在县级设立综合性检验检测中心,鼓励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景洪市检验检测业务由州级检验检测机构承担。(罗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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