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山东淄博市沂源县编办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探索,统筹协调,立足“三个建立”,助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进程。
一是建立领导分工负责制。作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部门,县编办多次召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讨论会,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制。工作人员分为3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不同执法领域执法工作的调研摸底工作,各小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是建立工作台账。结合《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认真梳理执法队伍基本情况,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涉改部门台账,并根据改革精神,进行全面摸排调研。调研过程中,结合部门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及“三定”规定,摸清每个行政执法领域的执法内容、执法队伍人员编制、实有工作人员等情况,并通过座谈及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进一步了解执法运行现状。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问题工作台账,及时与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及时解决问题。
三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为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统筹和指导,建立了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组成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矛盾和难点问题,指导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督促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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