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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编办“三化”圆满完成2016年度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按照省、市编办部署要求,结合《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济南市槐荫区编办科学设定评估指标,合理采用评估方式,正确运用评估依据,圆满完成2016年度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

  一、设定评估指标“科学化”。结合当前机构编制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根据不同部门不同的职责以及政府部门职能和机构编制之间的关系,合理量化指标。针对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职能、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规范性设置,着重衡量工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是否到位,执行情况是否符合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要求。对部门职能、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细化分解,设定相应指标,使评估工作科学、合理、规范。

  二、运用评估依据“准确化”。在全面了解全区政府部门机构和编制执行情况的同时,深入学习中央、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党委、政府和编委有关决策部署;被评估部门的“三定”规定及其他机构编制文件或规定等,使评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施评估过程中,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为依据,把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做实、做准。

  三、采用评估方式“多样化”。为推进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提高评估质量,在对评估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的同时,设计下发《评估自评报告》统一模板,规范格式,提高部门自评质量。在内部自评和自查的同时,主动搞好外部评估,向相关专业人士、社会公众、相关业务部门、被评估部门服务对象和各街道办事处发放外部调查表,协助搞好外部评估。多方倾听意见,深入了解掌握被评估对象情况,对评估内容作出客观评价,保证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和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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