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不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推行“四个一”工作法,优化执法力量配置,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构建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力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升级。
一、打造一支专业力量,重塑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架构
以2016年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为基础,在新一轮机构改革过程中进一步整合优化执法队伍设置和职能配置,实行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相结合,构建“1+4”执法模式。将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部门多头交叉、基层频发易发的市容环卫、市政、园林绿化、农业等18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权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行使执法权,实现了“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对未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行政执法部门,整合部门内部执法职责和工作力量,实行“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外,只保留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劳动监察大队等4支专业执法队伍。通过调整规范,切实解决了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等突出问题,进一步集中了执法力量,建强了专业化队伍。
二、制定一套工作制度,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运行体系
先后出台《关于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厘清部门之间职责边界的意见》等文件,建立了行业监管与执法工作的衔接配合制度、规范案件处理的案件移送抄告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的举报投诉信访处理制度、强化信息互联互通方面的信息资源共享制度、研究执法问题的协调会商制度、解决职责分工不清的争议协调制度等6项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进一步厘清了行政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边界,规范了执法监管行为,提升了综合行政执法的精细度。同时,落实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规范执法标准和裁量尺度,对案件从立案到结案进行全程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通过行政复议、备案审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对违法违规办案的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切实提高了执法质量。
三、搭建一个执法平台,确保综合行政执法运行高效
围绕综合执法的重点和难点,改革基层执法体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在镇街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筹协调辖区内派驻执法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做好执法巡查、信息发现上报和执法联络配合等工作。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综合行政执法局向镇街及开发区派驻13支执法中队,90%以上执法力量全部下沉到执法一线,大力开展基层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各中队均建设了行政执法服务大厅、询问室、物证保管室、案件会商室等功能室,配齐了各类执法装备,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实现了形象标识统一化、办公设施功能化、执法装备标准化、队伍建设规范化。在市场监管领域,镇街市场监管所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合并设置,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在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指导下开展执法业务。派驻到镇街的执法机构和人员全部实行“双重管理,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人员管理、经费管理和考核评价3个方面建立保障机制和执法指挥协调机制,赋予镇街更大的管理权限,有效提升了执法效率。
四、建立一个网络系统,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智能化水平
利用互联网技术,研发“行政执法网上办案系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网上办案新模式,将涉及市政、园林绿化、农业等18个执法领域行政处罚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案系统,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设置办案流程,实行闭环式网上办案,从立案到结案全程网上传输、网上审批,实现了下沉基层中队执法办案签字、审批工作的“零跑腿”。在山东省综合执法系统率先引进了“音视频证据信息采集系统”,通过信息采集站,把办案区监控、执法记录仪有效融合,执法办案每个环节的音视频证据自动上传保存。建立了“音视频证据信息保存系统”,与网上办案系统、音视频证据信息采集系统相互联通,随时抓取与案件有关的音视频证据,有效推进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进一步优化了执法方式,规范了执法行为,提升了综合行政执法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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