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名站技术导航!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实现综合行政执法由“职权分散”向“相对集中”转变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围绕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一是合理确定执法范围,实现跨部门综合执法。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公安交通、房产管理、规划管理、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粮食流通、农业管理、油区管理等12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权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现了“一支队伍跨部门综合执法”,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

  二是推动专业领域,实现部门内集中综合执法。整合优化部门内部执法监管职能,规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劳动保障、文化市场等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专业领域只保留一个执法队伍,集中行使有关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如交通运输局将分散在15个事业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组建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实现“一支队伍管交通运输”,有效集聚了行政资源,提高了执法效率。未纳入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专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如执法相对单一或执法频率低、任务轻的科技、统计、水利等部门,相关执法职责在修订“三定”方案的同时,集中由部门或一个内设机构统一承担。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执法人员稳妥划转。一方面,统筹兼顾划转执法人员的个人年龄、实际工作岗位及个人意愿等因素,分类划转执法人员,实现改革期间人员平稳过渡;另一方面,从执法工作延续性上考虑,采用“借调两年,帮助执法”的办法,以老带新,确保综合执法机构顺利运转,执法工作无缝衔接,实现改革过程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