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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编办三项措施全面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山东省临沂市编办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为抓手,健全完善制度,搭建监管平台,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效能,为改革任务落实、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机构编制监督管理

  建立完善了机构编制统一管理、部门协同配合制约、社会监督、内部监管等机制,为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是强化了机构编制统一规范管理。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加强动态管理的意见》,对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总量控制、加强动态调整等作出了具体要求。联合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办法》,对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审批备案程序、职数使用审核、编制使用审批、实名制管理、公开公示、监督检查等做了详细规定。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统一管理,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报编委“一支笔”审批;部门、单位使用编制补充人员,使用职数配备干部,都要提前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或备案,全市每一个机构、每一名职数、编制、人员的变化,都能第一时间掌握,切实把握机构编制管理的主动权,确保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落实到位。

  二是健全了部门协同配合制约机制。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为载体,完善了组织、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多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实现了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相互配合监督,突出了机构编制在人员和预算管理中的“龙头”作用。通过实名制管理平台,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空编情况,落实用编计划执行;组织部门掌握职数配备和人员结构等,避免超职数配备干部;人社部门对人员年龄、专业结构、技能分布等进行分析,科学制定人员考录和安置计划,确保人岗匹配;财政部门依据实名制信息,编制财政预算、核拨经费,确保了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一一对应,有效增强了部门管理合力。

  三是完善了社会监督机制。建立了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公示制度,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实名制信息发生变化后,在10个工作日内更新完善,并通过公告栏等方式,在内部进行公示,同级机构编制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网站等进行外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17年,根据群众反映情况,对90余处实名制信息做了进一步核实维护。健全完善了“12310”举报电话、12345市民热线受理机制,形成了举报登记、信息流转、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的全程闭环工作程序,对举报事项及时核实处理,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了机构编制管理信息透明化。

  四是理顺了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为加强系统内监督管理,规范县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了机构编制绩效管理机制。利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市县乡、各部门全覆盖的优势,加强对县区的日常监管考核。定期对各县区机构编制变化情况进行梳理,结合县区报送备案的情况,对下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行动态监管。对各县区机构编制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各项改革政策、体制调整的落实情况,及时跟进,实时记录,全程跟踪管理,增强了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创新实名制管理方式,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加强对实名制管理信息的核实更新,确保信息全面准确,组织开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考评系统,精准掌握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效能,为开展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全面更新实名制信息。建立实名制信息联合审核机制,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组成审核组,定期对实名制信息进行审核,对人员在编在岗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先后三次打印65万余张《人员编制实名制登记卡》,逐人逐部门进行个人确认、单位审核。在数据指标设置上,注重与监督检查工作需求相结合,将各单位机构编制历史沿革,在编人员“三龄一历”、家庭成员等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管理,共采集录入80年代以来的档案文件6500余份,人员信息子集500余万条,实现了机构、编制、人员等情况一目了然。

  二是完善实名制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实名制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对实名制数据库管理内容、管理程序、监督检查等作了明确规定。联合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对未及时更新实名制信息的单位,暂不予办理相关业务。建立了信息实时更新机制,部门单位在机构编制信息变化3个工作日内,及时更新数据库中的实名制信息,组织、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每3个月对实名制信息进行一次联合审核,确保信息实时准确。

  三是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考评。按照“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实时记录、分级负责审阅、履职评估量化、操作简便易行”的思路,在政务内网上开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考评系统。针对不同部门单位、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职能特点,采取差异化考核评价标准,设置了共性、个性两类考核指标。通过每天录入工作日志,系统自动生成统计数据和各类图表报告,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精准掌握机构编制效能、人员工作饱和度、部门履行职责程度,推动了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机关行政运行高效化。

  三、发挥实名制管理优势,不断提升监督管理工作效能

  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作为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基础和载体,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措施,努力提升监督管理工作效能,

  一是提高了机构编制专项核查的效率。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为载体,建立了定期核查制度。2017年5月,召开了核查工作会议,部署开展了2017年度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通过部门自查、联合审核、实地核实、公示监督等方式,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数配备、编外用人等情况,逐项与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发放人员名册等资料进行核对,对发现的擅自设立机构、改革政策不落实、部门履职不到位、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及时进行查处纠正,努力实现机构清、编制清、职数清、职责清、业务范围清、人员清。

  二是增强了部门履职评估的针对性。为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升机构编制执行水平,定期开展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并建立了年度评估、定期核查相结合的工作体系。结合政府部门“三定”方案修订工作,选取部门开展了2017、2018年度机构编制评估工作。通过提取实名制信息、履职考评信息,结合社会调查、实地评估等活动,对政府部门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查找执行机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既规范部门的编制人员管理,又检验机构编制配置是否科学合理。市、县实现了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全覆盖”,访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5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三是确保专项督查活动取得实效。为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落实到位,加大了机构编制专项督查工作力度,先后对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执法体制改革、职能编制人员划转、职能调整落实等,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专项督查过程中,依托实名制管理信息、履职考评信息,对涉及机构编制和人员划转、交接的事项,加强监督管理。利用编制实名制信息与组织、人社部门共享共用,开展了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清理“吃空饷”人员,规范了部门单位的人员管理,提升了党委政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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