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和鞍山市构建政务服务新体系建设的要求,鞍山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和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张网通办”政务服务集中办理机制,巩固和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果。
一是积极动员部署。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和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任务,为将工作落到实处,按时完成改革任务,11月1日,鞍山市编委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召开全市大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上就文件进行宣贯,对附件进行讲解,就工作进行答疑,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根据《鞍山市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鞍政办〔2018〕10号)要求,市编委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营商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共同牵头对市直有关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划转和进驻工作进行指导、审核、督办和把关等;市直有关部门作为事项划转和进驻工作的实施主体,统筹做好事项、编制、人员划转工作,按省市要求完成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是确保稳妥推进。按照动员部署会要求,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围绕审批职能划转和事项集中进驻,有计划分步骤稳步推进,切实保障政务服务各项业务工作的平稳转移。同时保证审批服务职能划转、集中进驻期间工作不断、管理不乱、服务不减,实现审批服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四是强化监督考核。为确保改革取得实效,鞍山将此项工作纳入2018年度绩效考核“构建政务服务新体系”指标,并加大考核权重。对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依据相关问责规定严肃处理。力争到今年年底,市县在“只进一扇门”方面,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在“最多跑一次”方面,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到2019年底,市县在“只进一扇门”方面,除了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在“最多跑一次”方面,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