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引领,强化刚性约束。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准则,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制定出台《禹城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和实施细则,建立了实名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机构编制核查、部门协调配合、档案资料管理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对照新制定的部门“三定”规定,对各单位内设股室、领导职数配备、超空编等情况进行仔细核对,避免出现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牢牢守住用编进人和规范管理第一道防线。
二是坚持以数据校验为基石,强化动态管理。依托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入编、销编人员进行实时更新,完善机构编制台账,进一步摸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底数。实行一周一校验、一月一校对常态化工作机制,以新设立调整机构编制批复文件、人员职务调整、增减人员文件手续等为依据,对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进行核对校验,切实提高实名制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现有数据分析比对,为统筹用编进人计划、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三是坚持以自查自纠为驱动,强化问题整改。根据山东省委编办《关于转发<中央编办关于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情况、领导职数配备情况、自行设置领导职务等情况全面梳理。对梳理出的问题进行系统归纳分析,深入查找原因,区分不同情况,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结合问题整改,对实名制信息系统指标数据存在的错项、漏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逐一进行更新、完善。
四是坚持以档案管理为保障,强化规范管理。以全市档案核查工作为契机,全面梳理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沿革、编制及领导职数核定等情况,对各单位档案情况查漏补缺,资料整理归档常态化,确保实名制档案规范有效。在做好实名制数据库日常维护的基础上,对机构批复文件、人员增减变动文件认真收集整理、录入上传,动态更新实名制办理情况,将电子及纸质业务档案统一归档管理。以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助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