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行为,浙江省舟山市编办落实三项措施,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
一是全面梳理。结合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及事业单位法人信息纠错排查工作,对已登记的426家市本级事业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梳理出37家应注销未注销单位。同时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进一步了解未申请注销的原因,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
二是多方协作。寄送抄告函给举办单位,督促其牵头做好下属事业单位的注销工作。针对部分事业单位多年未运作、职能弱化、历史遗留问题等实际情况,积极与事业单位、举办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接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对策,确保注销登记顺利进行。
三是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注销登记工作流程,对事业单位提交的注销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同时收缴单位法人证书、公章及其他相关材料,并及时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发布注销登记公告。针对部分事业单位证章遗失等特殊情况,酌情简化程序,由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确保整个注销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