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福建省三明市全面实行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异常情形排查工作。
一是注重全面排查。坚持把排查工作与日常登记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年度报告公示等工作结合起来,对照政策法规全面排查事业单位法人异常情形,并加强与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信息交流,多渠道收集异常信息。
二是注重规范程序。在做好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的同时,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和省上指导意见,做到确认异常情形的标准统一、列入异常名录的流程统一、制作相关文书的格式统一。
三是注重结果运用。及时将《列入异常名录告知书》送达至出现异常情形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消除异常情形,同时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对出现异常情形的事业单位予以冻结,待异常情形消除后予以解冻。
四是注重协同监管。将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作为部门联合监管的重要平台,及时将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有关文件印发给各成员单位,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互通,强化了对事业单位法人的联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