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提升登记服务水平,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编办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试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三个方面九条具体举措,全面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标准化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规则。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操作流程、工作模板等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文件汇编和服务指南,并不断将国家、省、市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相关的文件、制度等进行动态补充调整,确保开展法人登记监管工作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史可鉴。通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人员业务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是优化审核服务。将各类申办业务及咨询查询服务等全部纳入一个“窗口”,实行一窗受理、标准化回复、一站式服务,推进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AB角工作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审批制度,尽可能缩短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审批周期。
三是强化事后监管。积极推动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加快核查名录库和核查系统的建设,将核查中发现的失信情况纳入信用监管,不断完善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体系建设,确保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促进社会形成诚信守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