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督促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济南市市中区编办在下发《关于调整市中区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后,集中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一是分类梳理,明确任务。根据《关于调整市中区部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梳理出需办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10家,需变更单位名称的事业单位法人10家,需变更举办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108家,既需要变更单位名称又需要变更举办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28家。共涉及156家事业单位法人。
二是周密部署,积极推进。区编办召开会议部署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相关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时间节点。另外,区编办向需要注销的事业单位下发《关于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函》,督促其尽快开展注销登记相关工作,杜绝新增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法人。
三是加强指导,注重沟通。对各单位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全面进行解答。针对系统登录和业务办理中经常遇见的问题,制作了“系统登录明白纸”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全资料”发送给各单位。推行“预约现场登记”“容缺受理”等,实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只跑一次”,为事业单位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