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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编办推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不见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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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编办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办理中,依靠互联网,通过推行网上一次告知、解疑答惑、容缺办理、系统受理等措施,实现了登记业务不见面审批,夯实了“一次办好”改革基础。

  一是依托机构编制网站、公共邮箱,推行不见面告知制度。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的不同业务类型,将适用范围、办理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汇编成《服务指南》,并通过机构编制网、邮箱等方式,广泛告知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同时要求事业单位在办理相关登记业务前,先学习《服务指南》内容再办理手续,节省了事业单位往返咨询的时间,实现了一次告知制。

  二是依托网上业务交流平台,实行不见面答疑解惑。推行登记业务办理联络员制度,要求全县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都要确定1名联络员,并加入事业单位登记业务办理QQ群、微信群。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安排一名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网上解答事业单位在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业务时遇到的问题,并做好交流平台的管理工作。同时整理事业单位咨询相对比较集中的问题,推送到交流群中,为事业单位提供参照模板。

  三是依托编制电子档案,实现容缺办理。针对事业单位在办理业务中,需要提交的编办、编委文件,单位内部无纸质件,仅了解文件号的问题。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事业单位联络员提供的文件号后,立即通过机构编制内部电子档案查找、比对,文件正确且不涉密的,通过交流群或好友点对点的方式将电子版文件传送给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后,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把文件存入事业单位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四是依托监管系统,实现不见面受理。事业单位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登记申请后,监管机构对填写规范、材料完整的受理申请;对存在问题的,通过系统一次性告知存在的问题和正确的填写或上传方式,事业单位修改并再次提交,经监管机构确认无误后,受理申请。登记业务通过受理、审查、核准后,监管机构在系统和交流群中,告知事业单位携带纸质材料到办事大厅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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