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牢固树立党委机关的政治意识,自觉提升政治站位,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政治生态建设不断深化。
一、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
办领导班子始终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年初召开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作出安排部署。2021年共召开3次室务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印发工作要点,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工作常态化的工作意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政治责任清单》,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两次听取机关纪委工作情况汇报。根据领导班子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该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修订完善了政治责任清单,按月更新工作台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中央巡视反馈3大类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完成自治区党委第八轮巡视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五大类15项问题全部整改。
二、示范带动,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职尽责
办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述职述廉等制度,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全年两次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汇报。在第19次室务会上,与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实行《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推进“一岗双责”落实。强化例会制度,每季度听取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分管责任,讲授廉政党课,对分管范围内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人员常教育、常提醒、常过问,切实做到抓在日常、重在预防。
三、从严治党,强化执纪担当
机关纪委切实履行日常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日常、落实到位。每季度召开机关纪委委员会1次,研究推动党风廉政重点工作。梳理全年重点工作及监督任务清单,及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议,指导各处室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并进行监督,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流程,对涉及机构编制审理审批、空编使用、列编注册等关键岗位和财务后勤保障、办事大厅窗口等重点部位,适时开展重点监督。结合每季度全面从严治党日常督查工作,对支部书记落实“一岗双责”、党支部学习落实党章党规党纪、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等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反馈。建立科级及以下干部廉政档案,组织开展群众评议机关活动,评价结果为“满意”。(拟稿人:李晔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