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高度关切的重大民生问题,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河南省商丘市委编办立足自身职能,持续完善市县乡三级食品监管体系,优化整合食品安全执法资源,为商丘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构建一套权责明晰的监管机制。商丘市通过党政机构改革,明确了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及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明晰了部门间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划分。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按照市政府163次常务会议关于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有两责”的要求,该办组织专班,对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履行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确保市场监管部门“三定”规定落实到位,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履行无漏洞,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保证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贡献力量。
二是编织一张协同高效的监管网络。按照“设区的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要求,结合商丘实际,市区范围内实行市场监管区级执法,同时加强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县区级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减少了执法层级,提高了执法效率,切实落实了属地监管责任。探索推行“局队合一”模式,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以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执法,有效压实了主管部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和加强队伍建设的责任,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结合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通过机构编制资源有效配置,引导执法重心下移,在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和工商所基础上组建市场监管所,明确为县级市场监管局的派出机构,承担所辖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等管理及执法工作,有效解决了基层存在的“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等问题。
三是打造一支执法有力的基层工作队伍。为解决以往执法力量“头重脚轻”的问题,在精简规范的同时,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原则,配强配齐基层执法队伍,推进人财物等资源向执法一线下沉,在有效解决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不足问题的同时,确保基层执法队伍发展能够适应新的职能任务和市场环境发展需要。同时,严格落实依法执法,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对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坚决不划入综合执法队伍,确保综合执法队伍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