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引领,以平台搭建为支撑,健全完善信用联动惩戒机制,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并成功入选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名单。
一是大力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整合各类信用信息,建立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完整的信用档案。目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归集到53个部门共1.3亿余条信用信息数据,纳入了全市77万企业、2000户社会组织、950万自然人的基本信息,初步实现部门、单位间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并且实现了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和数据自动传输。
二是大力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在重点领域探索建立了红黑名单,出台相应的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政府带头开展应用,将联合奖惩措施嵌入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行业准入、项目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补助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流程和信息系统,同时推动金融机构、征信机构、行业组织等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实现信用联合奖惩的机制化、自动化,大幅提高守信收益和失信成本。
三是大力推进信用便民惠民服务。开通城市信用门户网站,并在市公共行政服务大厅开设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窗口,设置信用自助查询机,提供公共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及更多个性化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查询信用信息提供便利。积极培育信用服务机构,充分运用信用服务机构在人才、技术方面的专业优势,在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产品开发应用等方面积极稳妥开展合作,为信用服务市场加快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主动创新信用应用,推进信用惠民,充分通过市民卡、手机客户端等多种便利渠道,在交通出行、扶贫济困、图书借阅、文化休闲等公共服务中为守信主体提供便利优惠,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