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泉州市确定了2015年行政体制改革重点,包括:
一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建立行政审批动态清理机制,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建设;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建设;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和市场监督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机构改革检查评估工作,检验改革成效,总结改革经验,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
三是大力推进专项试点改革。着眼于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以及新型城镇化和培育小城市的目标要求,从强镇扩权、完善体制机制、优化机构编制配置、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推进晋江市陈埭镇、南安市水头镇全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和全省小城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
四是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批复和县级公益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分类审核工作;按照省里统一部署,会同相关部门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衔接政府机构改革,做好涉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调整和机构编制撤并整合工作;继续指导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改革创新。
五是统筹推进其他体制机制改革。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医药卫生体制、司法体制、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以及相关行业体制改革;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进一步优化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职能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