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焦上下联动,统筹构建安全生产监管新体系。在区乡两级层面构建“1+N”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区级层面,在区应急管理局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增设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明确编制和领导职数,实现区安委办运作实体化;乡镇(街道)层面,在各乡镇(街道)设立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明确人员配备底线。由区安委办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区直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打破了传统管理模式“兵不由将”的弊端,有利于强化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管控,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二、聚焦点面结合,重点打造安全生产监管新高地。各类园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焦点区域,是冲锋陷阵的“排头兵”。宿豫区委编办坚持全盘把握、重点突破原则,在各类园区均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委员办公室,作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挥所”,统筹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落实、专项治理等工作。同时,还在宿迁高新区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和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等危险源企业较为集中的园区分别设置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中心、安全和环保监管中心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失责严惩,有效确保了园区安全生产的总体形势稳定向好。
三、聚焦条线协作,精细编织安全生产监管新网络。梳理各部门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职能,编制《宿豫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明确了各部门单位在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职责,在全区面上编织出安全生产的“大网”,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加强协调沟通,做好工作衔接,打破了“各自为战”的工作模式,把各条线的工作拧成安全生产的“一股绳”。
四、聚焦恩威并施,全力营造安全生产监管新态势。一方面,逐步构建符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的机构编制管理体系,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将机构编制资源向安全生产工作倾斜。核增区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区安委办专职副主任1名,科长1名,同时,在全区11个乡镇(街道)、5个园区均配备不低于3名名专业从事安全生产的工作人员,其中高新区、化工园区均达到10人以上;另一方面,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文件、政策,动态督查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纠正、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