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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兴化市编办“三步骤”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江苏泰州兴化市编办从全局高度出发,“三步骤”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一、完成赋码工作,构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体系。为了促进信用信息资源共享,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该办在去年完成全市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基础上,快速部署,稳步推进,现已将全市机关和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团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统一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赋予新的“身份证”。至此,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构建了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新体系。此项举措不仅是简政放权的一项重要措施,更是为建立以共享组织机构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奠定了技术基础。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发展新环境。为进一步适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按照“宽进严管”的思路和“便捷高效、强化监督、促进共治”的原则,以“转变职能方便事业单位、改进监管方式提高效能”为着眼点,该办从两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事业单位发展新环境。一是落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事业单位法人于每年的3月31日前向该办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兴化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兴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检查监督。二是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执法监管。完善举报受理机制,建立常态化实地核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定期抽查机制。核查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开展业务活动和履职情况、财务运转等情况,确保事业单位相关登记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确保事业单位诚信发展。

  三、运用平台载体,做好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信用信息“双公示”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该办按照“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重点。于每月30日将事业单位登记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泰州市公共信用平台上进行公示,并在逢双月末将“双公示”信息汇总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信用信息“双公示”不仅加强了社会对该办工作的监督,也有利于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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