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以来,宁夏中卫市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安排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工作,近日,市本级39个党政部门“三定”规定正式印发,既标志着市本级机构改革基本完成,也标志着市直机构职能体系优化建设再上新的水平。
一是部门设置更加优化。按照自治区批复的《中卫市机构改革方案》,中卫市本级共设置党政机构45个(市委工作机构12个,政府工作部门33个)。同时,着眼于重点产业布局、交通枢纽位置优势和经济发展短板,在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了市云计算和大数据管理局、审批服务管理局、金融工作局、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4个部门,为保障全市重点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体制保障。
二是职责边界更加清晰。改革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了一些长期想解决而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进一步理顺了市、区事权边界,强化沙坡头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明确规定涉及空间规划(多规合一)、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职能以市级为主,沙坡头区负责做好配合协调和延伸衔接工作;涉及市、区共管的事项,实行分级管理,按照事权属性和管理区域划分,为市、区部门准确履职找准政策依据,保障了市、区两级作用发挥。进一步理顺了部门职责边界,针对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药品流通、商贸物流、物资储备、老龄事业等17项职责事项,统一在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了职责分工,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有效确保各项职责高效顺畅运行。
三是编制配备更加科学。在深入调研摸底基础上,中卫市立足实际,提出了“一统筹四结合”编制核定工作思路,即:统筹全市编制总量,以部门原有人员编制核定数为基准;结合机构整合和职责调整情况;结合部门人员结构和领导职数情况;结合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情况;结合近三年来部门承担的全市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由市委编办经过分析测算,结合制定《部门机构编制职数框架》,按照精简高效要求,对各部门人员编制数进行了动态了调整,既保证了部门能够有效履职,又盘活了一些沉淀的机构编制资源。
四是内设机构更加精干。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坚持以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为出发点,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内设机构。一方面,在保证部门内设机构与自治区对口部门基本对应,可以一对一或一对多,严禁多对一的基础上,加大新整合组建部门内设机构的综合设置力度,将办公室等综合性内设机构合并为一个。同时,综合考虑中卫市“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等因素,在政府各部门统一设立了法制科、行政审批科。另一方面,对职责调整变化较大的部门,将其业务内设机构根据内在联系重新进行了设计,合理确定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责,保证了改革后部门各项职责的有机融合,避免了“排排坐、吃果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