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三个突出,做好机构设置
始终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从体制机制上厘清各机构之间的核心职能、统筹职能、协调职能,从机构设置上保障党委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1、突出政治站位,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一是全面落实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调整要求,加强和优化了深化改革、依法治市、国家安全、财经、网信、审计、外事、教育、军民融合等9个议事协调机构。二是进一步强化党委职能部门的归口管理职能。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同级党委编办、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侨务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体制。市县均组建监察委会员,与纪委合署办公。市级通过单派、联合派驻等方式向包括公检法在内的19个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
2、突出上下对应,调顺党政机构设置。严格落实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两个不突破”的底线要求,在限额内设置机构,在核定的总量内盘活资源。对标对表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机构设置,全面落实中央备案审查同意的“23项规定动作”,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保留设置政法委等7个党委工作机关、发改委等17个政府工作部门,职能大幅调整的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保持上下对应,应急管理、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新设必设机构上下一致贯通设置。
3、突出地方特色,因地制宜设置机构。着眼抢抓信息化千载难逢历史机遇,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智慧银川效应,整合了12345便民服务中心、党政电子政务办公室、大数据发展管理等职能,组建市网络信息化局,牵头主抓的5G试点建设在市域迅速推开,负责承建的市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指挥中心,整合接入除市委政研室外的所有政务信息,实现数据有序共享。着眼人才引进和培养,助推高质量发展,组建市委人才工作局。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将市扶贫办由挂牌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组建市金融工作局。为巩固扩大放管服改革成果,保持并擦亮相对集中审批“银川模式”,市县层层设置审批服务管理局,统筹推进“1230”审批(“1”,实现开办企业一日办结;“2”,实现不动产登记两日办结;“3”,实现项目报批全流程30个工作日内办结;“0”,努力实现从“最多跑一次”向“群众零跑路”的转变)改革?新要求,“马上办、网上办、一次性办、就近办”成为常态。结合民族地区、首府城市现实需求,调整设置民委、人防、外事、园林等政府工作部门。
二、着眼三个聚焦,定准部门职责
职责配置注重对应上级部门、体现地方实际,特别是把握好统筹管理和执行落实,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部门主责主业、政府职能转变,共性要求上“对标对表”,个性安排上“因地制宜”。
1、聚焦重点,明确职责定位。一是参照上级部门职责,重大重要事项全部承接、不能遗漏,一般职责有所回应,梳理区、市级相似相近职责,对口部门一家能够承接的,做到管理有责、执行到位;需多个部门承接的,做到主次清晰、责任明确。二是围绕全市发展大局明确职能定位,着眼推动银川“一高三化”建设(发展高质量、治理现代化、城市国际化、生态园林化),突出银川都市圈中心城市功能,加强和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并体现在“三定”规定的制定落实当中。三是突出部门主责主业。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阶段性特征,明确部门改革发展主攻方向。像科技部门,注重发挥创新驱动、科教兴国等方面职能;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注重发挥区域统筹、多规合一、资源集中管理等方面职能。
2、聚焦难点,明晰职责边界。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梳理规范公共职能,原则上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对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分清主办和协办,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比如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将原市环保局的职责同发改、国土、水利、农业等部门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流域水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职责整合,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监管职责,解决过去生态环保分头监管、合力不够等问题。为清晰界定综合执法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职责边界,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复的《市和辖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基础上,研究制定《银川市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银川市综合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办法》,明确业务部门对行业健康发展承担主体责任,执法部门对执法行为承担具体责任,并就执法过程中的线索发现、处置反馈、行业政策、技术支撑等问题明确牵头和配合责任。
3、聚焦热点,理顺职责关系。着眼于优化营商环境,激活市场活力,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下沉包括个体工商登记注册在内的点多量大、基层办理更有效的许可事项,并以清单形式发布。最大程度延伸服务手段(平台)进乡镇到社区。针对长期存在的多头重复执法等问题,按照“市局监督,区局执法,覆盖街镇”的原则,整合住建、水务等8个部门在内的住建领域所有执法权,80%的人员下沉乡镇(街道)执法一线。5个领域全部实现一支队伍执法。针对反映较多的住建与市政、综合执法与市政管理、林草与园林、商务与投资、业务主管与审批服务等部门的职责关联、容易扯皮问题,按照建设与管理分开、管理与执法分离、市与辖区边界分清、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并重的原则,做了进一步的界定和明晰。
三、把握三个关系,实现化学融合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着重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职责关系、优化履责流程上下功夫,推动机构改革从“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转变,使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运行更加高效。
1、处理好“搬家”与“融入”的关系,推进机构融合。根据业务内在联系,对内设机构重新设计和有机整合,压减综合性内设机构,使有限的编制资源向主业主责集聚。像多个部门整合组建的新部门,办公室、人事、法规、财务等综合性内设机构只保留一套;随职责划转调整的部门,划入部门有职能相近内设机构的,整合职能,不再新增机构;对确有必要设置的新内设机构,充分考量职责现实性、编制支撑性、人员充裕度,防止为设而设;对职责单一,可统筹兼顾的,相关职责归入相关科室。市级内设科室整体上比改革前减缩8.9%,人员竞争上岗、职务职级并行改革,划入人员与单位原有人员一视同仁,新的工作机构职能有序行使。
2、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促进职责融合。注重行业治理与部门治理,处理好部门“大”职责与科室“小”职责之间的“统”“分”关系。建立完善市级权责清单,部门细化履责清单,科室认领任务清单,优化工作流程,倒逼责任考核,倒推编制配备,以工作实效检验机构编制效益。
3、处理好“精简”与“效能”的关系,实现职能融合。结合机构编制“三级四同”改革,处理好综合办事机构与党委政府其他机关(部门)的职责关系。将市委网络信息化安全试点、市政府电子政务等事务性职能,精减整合到网络信息部门,集中精力做好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凡是涉及到互联网数字经济等方面的职责全部整合到网信局,做到了顶层设计、项目筹划政出一门。处理好市级部门与辖区在同一领域的职责关系。市县均设的自然资源、医疗保障等必设部门,除承担本区域法定职责外,就城市规划、医疗报销审核等职责,明确以市级为主体、辖区配合的责任界定,各负其责、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