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进一步优化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编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完成权责清单审核确认工作。
一是参加全区集中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建立权责清单确认责任制,强调各职能部门是权责清单补充、确认的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权责清单补充、确认工作。区编办要求各职能部门严格以自治区编办发布的《旗县区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为基础,认真补充、确认、完善本单位所涉及的权责清单内容,并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废止声明,对部门权力事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
二是细化调整权责清单,稳步推进公示工作。集宁区编办通过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明确了工作思路,确定了工作方式和时间节点,创建了集宁区清单标准化工作微信群,确保基础清单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该办工作人员还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指导此次涉及清单梳理工作的部门按照本单位行政权力实际情况,仔细梳理本部门的清单,依据自治区通用清单“三级五同”标准,逐步完成好此项工作。
三是法制办参与审查,确保权责清单如期公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集宁区编办对此次涉及清单公示的29个部门共计6252项权力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完成后提交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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