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5日,江苏宿迁市被省编办(审改办)确定为全省“不见面审批”试点区域,市编办(审改办)会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早谋划、早调研、早动手,在全省率先出台《“不见面审批”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步骤分四个阶段,力争用三到四个月打造宿迁不见面标准化新样板。
一是统一“不见面审批”标准和规范,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对公布的“不见面审批”事项逐项完善办事指南,对项目、流程、费用、材料、时限等内容统一标准、制定规范。制定标准文本和标准操作规程,形成标准操作规程,力求每个服务项目、手续环节、时限节点都有标准可依、有规范可控。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件查询公示等一数一源,线上线下信息一致。
二是探索“不见面审批”途径和方法,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方案明确可通过互联网平台、信函、电报、电传、传真和全程代办等形式实现“不见面”办理。网上提交的形式包含通过网络向试点区域政务服务网或各业务审批平台提交、自助终端机提交等。同时,大力推广电脑端、手机端、自助一体机端办事,并进一步深化拓展代办帮办工作,推动实现“不见面审批”。
三是建立“不见面审批”评价和考核,夯实标准化管理基础。建立“不见面审批”评价考核体系,对“不见面审批”事项占行政审批事项的比重、“不见面审批”办件量占总办件量的比重、便利程度、信息公开、服务效能等五大方面进行评价考核。加大对“不见面审批”的监测和数据归集,并分类形成本地区“不见面审批”月报、季报和年报数据,强化对“不见面审批”的监督检查。
四是规范“不见面审批”线下和大厅,提供标准化支撑能力。在政务服务大厅打造示范窗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审批事项,实行由一个部门的窗口统一收件。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推进,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庄(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打通不见面审批“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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