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改革取得成效,济南市天桥区积极推进、统筹谋划,“三管齐下”力促改革落实到位。
一、下沉执法重心,强化执法力量。一是在街道办事处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派驻执法中队合署办公,联合市场监管、食药等部门派驻街道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由过去各部门(单位)“平行式”线性执法向“立交式”联合执法转变,着力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问题。二是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派驻街道一线执法力量达100%,并实行双重管理。
二、明确职责边界,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制定出台天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科学、合理界定职责,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落实执法责任,真正让职责边界“明”起来,实现“管得顺、管得好”。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改变了过去分领域、分专业执法状况,在人员配备上实行混合搭配,实现“一次出动、多项检查”,减少了执法环节和执法频率,避免了多头、重复执法,提高了执法效率和行政执法力度。
三、优化执法队伍,提高人员素质。一是将区级执法队伍压缩到8支以内,形成“1+7”改革模式,即组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保留7支专业执法队伍,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执法”。二是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推进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流程,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提升执法水平。切实实现“指头分散执法”向“拳头集中执法”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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