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4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近日,山东省枣庄市编办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印发了《201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对考核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时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对有关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考核范围。考核范围为纳入市直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已列入市委、市政府2014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事业单位,不再单独进行绩效考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事业单位举办的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参照本方案自行组织考核。
二是考核内容。考核实行百分制,由综合指标和专项指标两部分构成。综合指标(35分):其中登记管理(15分),主要考核单位法人登记、年度报告公开、宗旨和业务范围履行、信息公开等情况;社会评价(20分),主要考核单位职责履行、行政效能、转变作风和文明服务等方面的群众满意程度。专项指标(65分):其中业务开展(30分),主要考核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创新、成果与奖励情况等;社会效益(20分),主要考核单位提供社会公益服务情况、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情况等;管理运行(15分),主要考核单位内部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机构编制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运行情况、财务资产管理状况等。
三是考核程序。本次考核共有考核准备、实地考核、社会评价、专业评审、确定等次和考核结果运用6大程序,每个程序都有严格的时间节点,整个考核工作年底前完成。(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