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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委编办以“学法、用法、普法” 力促机构编制管理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委编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编”意识,合理安排,扎实开展学法、用法、普法工作,以学习促效能能提、以法治促改革推进、以宣传促管理优化,不断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力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法制化。  一、创新“学法”举措,突出学习重点。一是年初制定了县委编办2020年学法计划,要求党员干部除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公共法律法规外,要进一步加强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如《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二是坚持以集中学习为主,切实落实会前学法,交流学法体会,巩固学法成果,规定全体党员干部每月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以个人学习为辅,结合岗位实际,制定学习计划,从书籍、报刊、电视、网络上学习法律知识,保证学习内容、时间和效果,并做好学习笔记。同时,为保证学习效果,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检查学习笔记,推动以赛促学、以学促用,提高学法的实效性。  二、科学合理“用法”,发挥法治作用。一是通过“学法”,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自觉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贯穿各项工作中,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真正体现“用法”实效,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编能力。二是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科学合理地做好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编制核定以及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好“瘦身健体”工作。三是工作中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出台和完善《县委编办工作规则》和《县委编办工作细则》,合理界定编委会、编办主任会、主任办公会的职权,坚持会议决策原则,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坚持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接收干部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关下运行。同时,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确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三、加大“普法”力度,提升宣传效果。一是立足于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县委编办紧紧围绕行政体制改革、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等中心工作,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现代媒介的方式,加强对各单位业务人员的机构编制知识宣传,促进了机构编制工作业务普法;二是编印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党政机构改革应知应会手册》等各类宣传手册,分发给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工作人员学习查阅;三是积极参与常委会会前学法活动,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各部门主要领导共同学习《机关编制工条例》,不断加大宣传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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