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委编办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契机,结合办机关“制度重建年”工作,全面梳理近年来制定出台涉及机构编制、党的建设和机关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废除或修改与《条例》等党内法规或国家法律法规不适应、不一致的规定和条款,重新修订并印发了42项制度,持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建设走深走实,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一是聚焦破立并举,在机构编制管理上建章立制。市委编办将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修订完善了《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办法》《呼伦贝尔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等18项配套制度,形成了系统完备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体系。在“破”上下功夫,抓修订。重新修订了《“三定”规定制定规则》,细化并规范了起草、审核、审批程序,为“三定”规定制定提供了规范化、标准化操作指南。截至目前,已按照统一的体例和审核审批程序,完成市直57个党政群机关“三定”规定的印发,指导14个旗市区完成608个党政群机关、141个苏木乡镇(街道)“三定”规定的印发。在“立”上下功夫,抓制定。制定出台了《呼伦贝尔市旗市区事业编制总量管理实施办法》,确定每五年核定一次旗市区事业编制总量,以“各地区面积、人口、地区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四项数据作为旗市区事业编制测算的评价指标,科学量化指标、确定权重,确保测算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度。截至目前,本轮已调整9个旗市区事业编制总量,打破了编制归地区所有的“壁垒”。
二是聚焦强基固本,在机关党建上建章立制。市委编办注重强基固本,重新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舆情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等9项党建制度,让从严从实“蔚然成风”,让制度执行“掷地有声”。在“细”上求突破,筑牢党建制度的根基。重新修订了《市委编办党支部工作制度汇总》,明确了党支部主要职责任务、议事制度,细化了党内监督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费收缴制度等,为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夯实了制度基础。在“实”上求突破,强化责任落实与担当。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为抓手,设计制作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手册》,对主要领导、班子成员、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责任分别进行细化、量化,使从严治党的责任边界更加清晰、任务更加具体,真正实现从严治党责任牢记在心、常抓在手、稳扛在肩。
三是聚焦标本兼治,在机关管理上建章立制。市委编办坚持治标与治本的统一,重新修订了《会议制度》《公章使用和管理制度》等15项机关管理制度,全方位、多角度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监督管理,实现了办机关规范、高效运转。在“顺”上出实招,持续推进工作流程规范化。重新修订了《公文制发管理办法》,确定了办机关公文种类,明确了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印发和归档等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全面提升了公文制发工作水平。重新修订了《呼伦贝尔市委编办考勤和请假制度》,重点对请销假审批流程、考勤内容和方式等进行细化和规范,强化了办机关干部职工的时间观念,杜绝了迟到早退现象的发生。在“严”上出实招,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重新修订《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差旅费管理办法》,新增了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的最新规定,明确规定了“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应按照2人一间的标准安排标准间”,持续推进办机关作风建设向上向好。重新修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精神融入其中,增加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内容,确保办机关干部职工成为文明餐桌的践行者和维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