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委编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管理机构编制相关要求,坚持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提升机构编制法制化水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管理。依托网站政策法规宣传树立机构编制法制观念,对近年来在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务实管用、行之有效的做法进行总结梳理,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编印规章制度汇编,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人的长效机制。对有关机构编制的重要法规政策文件进行认真筛选,供编委领导及机构编制工作者参阅学习,提高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制度执行力度,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增强“机构编制就是法”的意识,严格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配备、职数核定。严格会议制度,机构编制事宜按权限提交县编委会议和县委编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议,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动态调控制度,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坚决维护“三定”规定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对“三定”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职能承接、划转到位,建立新的职能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转。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好控编减编工作,确保机构编制保障充足。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围绕控编减编、问题整改、规范领导职数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巩固消化超编事业单位和超编人员成果。强化机构编制违规问题纠正处理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问题整改与机构编制审批联动制度,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党委巡察工作,强化问责整改。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审计机制,持续开展任中、离任审计工作,着力构建与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动的机构,开展机构编制监察、审计工作,形成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强化机构编制“红线”意识。
四是加强学习与宣教,提升机构编制法制思维。将学习《条例》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学习内容,充分利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每周例会等阵地,深入学习机构编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着力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者的法治思维。加大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干部培训课程,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法规的认知度和法规意识,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