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海省西宁市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心用情全力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在科学配置教育资源中的职能作用,强化“调”的力度,加大“保”的能力,严肃“控”的纪律,为补齐教育短板、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强化“调”的力度,促进师资均衡配置。按照“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科学调整”的要求,根据省委编办、省教育厅《关于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委编委《关于城乡一体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和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规定,市委编办会同市教育局,按照每年10月教育年报学生数,在全市范围内对市属、县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跨地区动态调整,科学配置编制资源。通过动态调整,进一步优化了学段间、学科间、校际间的结构性缺编问题,切实提高了编制使用效益,有效解决了县区教职工编制配置不均衡、部分地区教职工编制不足等“老大难”问题。
加大“保”的能力,促进城乡一体发展。根据全市教育总体发展规划和教职工编制配备要求,多途径加强全市教育工作力量,推进城乡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一是建立了城乡义务教育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将编制调整重点向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倾斜,按照专任教师与学生比例和专任教师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师编制,加强对乡村小规模学校的教师编制保障。二是组建义务教育集团,分别由市属优质初中学校牵头,与县区薄弱乡村学校形成结对关系,探索实行“管理互融、师资互派、教学互通、学生互动,资源共享、文化共育、党建共抓、质量共评”的“四互四共”管理模式,有效推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建立了“柔性用编”工作机制,在教师招聘工作中,预先审核用编计划,及时办理编制审核,确保了教育教学工作的接续性,为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打牢基础。
严肃“控”的纪律,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市委编办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严格中小学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一是对中小学教师编制实行专项管理。始终坚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编专用,严禁挪用、挤占和截留中小学教师编制,确保教育编制不随意调剂到其他领域使用,从制度层面保障了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力量。二是不断加强中小学教师实名制管理,严格按核定的编制数配备教师,实现核定编制与占编人员的对应管理。通过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招录特岗教师和免费师范生、选调等多种渠道补充中小学教职工,进一步充实了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
下一步,西宁市委编办将继续发挥好部门职能作用,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持续在“优化教育结构、盘活编制存量、创新编制管理”上下功夫,助推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