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全面日常监管机制,实现整体监管。首批选取区委老干局、区水利局、区残联机关等十家部门开展了日常监管实地调研工作。通过实地深入部门查阅部门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问卷调查、亮点工作提报等方式,全面了解部门日常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部门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部门及时整改。例如,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发挥作用不明显,部分议事协调机构仅编制工作规则,而没有编制办公室工作细则。发现此问题后,立即下发通知,组织46家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和59家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所在部门进一步编制、完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和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工作细则,推动建立健全了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切实提高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构建问题线索监管机制,实现精准监管。将12345政府热线、政府网站投诉举报等渠道作为收集社会和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的来源,有针对性地评估部门在解决问题事项方面发挥职能作用的成效,推动提升各部门解决问题的质效。在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问题线索进行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关于物业方面的群众诉求较多。针对这一问题,到区住建局开展物业管理相关职能运行情况监管调研。对监管中发现物业管理职能发挥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反馈机构编制科,由机构编制科室研究提出处理意见。4月,印发了《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机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区住建局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明确机构、明确职责,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机构建设。
三是构建重点部门专项评估机制,实现目标监管。针对机构设置、职责任务等发生变动的部门、新成立的部门,半年后进行机关职能运行专项监管。及时了解变动及新成立部门的职能运行情况,推动改革事项落实。6月,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就审批事项划转后的运行情况、审批服务局与原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面的配合情况、以及寒亭区与经济开发区(农综区核心区)的项目建设领域审批协调配合情况进行重点领域监管。全面了解当前审管互动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制定了购买第三方服务补充审批力量、制定部门协同配合机制等优化审管互动工作方案,有效推动了全区审批、监管良性互动。
四是构建多科室联合监管机制,实现系统监管。树立“大编办”理念,机关职能运行评估与监督检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相结合,以落实部门“三定”规定、督促部门履职尽责为目标,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共同跟进监督检查,构建常态化的联合监管模式。例如,针对事业单位改革后,区交通局与其下属事业单位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职责理顺情况,开展了由运行办、监督检查科、事业单位监管局共同参与的多科室联合监管。通过查阅工作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部门与事业单位在职责履行、职能发挥、工作效能等方面的情况。多科室联合监管有效扩大了监督检查的覆盖范围,有力促进了考核指标体系的完善,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检查工作效能。今年以来,开展联合考核评估督查4次,督查26家区直部门单位,巩固落实了机构改革成果,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