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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委编办“十项措施”护航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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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成都市委编办牵头制定学校安全管理体制、健全领导机制、厘清职责任务分工等“十项措施”,进一步健全全市学校安全工作机构职能体系,提升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护航校园安全。

  一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相关部门服务保障、学校具体负责”的学校安全管理体制,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协同高效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工作格局。二是健全领导机制。加强党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优化完善市县两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置,统筹协调、组织推进本级本区域教育领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安全稳定工作。三是明确职能定位。市级教育部门统筹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区市县教育部门负责执行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学校负责安全教育、宣传、风险隐患排查和处置等具体工作。四是厘清职责任务分工。制定市县两级学校安全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厘清综合管理部门与行业管理、监督执法、支持保障部门的职责边界和任务分工,杜绝管理真空和监管空白。五是构建协作配合机制。强化教育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能,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会商通报、联合检查等工作制度,建立全面覆盖、反应迅速、协同高效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六是强化专门机构设置。在教育部门、学校设置承担学校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内设机构,专职负责校园安全工作。七是加强专业人员力量。教育部门合理配备与学校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编制,学校按标准配备安全教育、安全保卫、心理健康教育等专职人员,确保有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八是提高编制使用效益。畅通教育部门及学校公招、选调、高层次人才引进等用编进人“绿色通道”,规范事务性、辅助性岗位编外人员管理使用,支持向专业机构购买服务,整体提升学校安全工作专业化水平。九是压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教育部门、学校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校(园)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十是加强工作督导。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教育部门、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督促指导,将安全风险防控、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等落实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班子考核、干部晋升、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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