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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委编办叠加“四种效应”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济南市市中区委编办突出“四种效应”,坚守底线,严把关口,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水平。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发挥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教育。以政府机构改革、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为重点,对部门单位、街道的主要负责人印送《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办理机构编制业务参考手册》,增强其对机构编制法定化的认识。在涉及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重大改革任务中,要求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改革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地。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发挥“乘数效应”。借力机构改革落实情况“回头看”,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关键领域部门进行专项检查,重点了解其“三定”规定落实、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及运行等情况。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实行整改销号跟进解决;针对职责交叉、衔接不顺畅等问题,及时落实解决,督促部门强化责任,不折不扣落实“三定”规定,聚焦主责主业。通过打通部门履职尽责的关键环节,加快实现工作融合、人心融合、力量融合,最大限度释放机构改革制度红利。

  三是建立两个制度,发挥“加法效应”。建立执行机构编制批复事项事前告知制度。调整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同时,下发《执行机构编制批复事项告知函》,明确告知相关部门(单位)应办理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领等手续的办理依据、方法、程序、时限,确保机构编制事项能够迅速落实;建立实名制数据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每月底研究剖析各重点领域机构编制分布、管理成效、存在问题等方面情况,形成可量化的分析数据,实现实名制数据主动服务机构编制工作。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发挥“联动效应”。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探索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升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执行力。结合改革评估和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运行监管,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客观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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