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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安县提升机构编制督查水平做到“三联动”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针对机构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江苏省海安县编办通过问责、考核、承诺的“三联动”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的监督水平。

  一是问责推动。海安县编办与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联合制定了《海安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结果公开问责办法》,《办法》的制定和实施与《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机构编制违纪违规的预防教育体系,发挥机构编制审核、督查、整改、问责的一揽子作用,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二是考核带动。海安县编办依据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将机构编制工作细化为26项考核办法,该办法从内容、标准、方法、考核结果运用等四个方面对全县机构编制考核工作进行了明确,尤其注重考核结果的综合效用,将考核的结果纳入各镇、各部门“三大建设”的考核体系,同时写入镇、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三责联审”机构编制责任审核报告。进行这样的考核,不仅推进了机构编制队伍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也全面提升了各镇、各部门的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三是承诺促动。海安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与县编委签订了机构编制纪律承诺书,在每年的机构编制督查中,海安县编办都与纪检、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整体联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全面的编外用工承诺书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以保证各部门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的政策法规,规范编外用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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