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济南市历下区委编办强化机构编制全链条监督管理工作,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执纪水平,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供纪律保障。
一是完善跟踪问效机制,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将监督检查作为推进机构改革有效落实的重要抓手,在“三定”规定印发后,编办组成3个评估小组,到全区37个部门和13个街道办事处开展跟踪问效工作,采取部门自查和实地评估的方式,对各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机构、更变机构名称、加挂牌子或将挂牌科室变为实体科室等问题逐一进行排查,对需要整改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并进行后续跟踪督促,确保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同时,围绕审管分离后有关部门的职责定位及职能运行情况,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个部门进行专项评估,发放调查问卷116份,汇总关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150条,对于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信息共享不完善等5个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确保职责划转清晰,运行顺畅。
二是完善整改台账机制,分类施策解决难题。建立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制度,按照分类整理、逐项对照、高效解决的要求,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梳理汇总,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业单位职责、实名制信息完善、权责清单调整、机构编制跟踪问效等多个问题台账,要求相关部门(单位)针对相关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编办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在推进机构改革工作中,结合事业单位职责台账、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台账、机构编制跟踪问效台账,同时统筹考虑机构改革的新精神、新动向、新要求,按照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梳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24家,按照不同的改革方式,撤销事业单位6家,整合事业单位2家,更名调整事业单位16家。同时,对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委、办、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职能配置。
三是完善分类应用机制,提升监督检查实效。将“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的总体思路贯彻到机构编制管理的各个层面,将问题整改情况列入机构编制审批要件,对机构编制执行和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原则上暂停受理有关机构编制申请,以此督促部门进行整改落实。同时,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对违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定的,机构编制部门可视情节轻重,会同有关部门给予通报、责令限期纠正。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纪委、监察委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切实做到以法治编、以制控编,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实效。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每年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机构设置、领导职数、编制数量、实有人员、机构编制事项决策部署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通过部门自查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了解各部门运行情况,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力度,助推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效能提升。